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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博物馆提供藏品代为保管、养护、修复及咨询等公众服务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5-16 08:54:01 来源: 晋城博物馆
为充分利用博物馆公共资源,促进博物馆履行保护、诠释和推广人类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职责,提升博物馆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我馆结合实际情况,经馆务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向社会提供藏品代为保管、鉴定、养护、修复及咨询等公众服务,由馆务会授权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与具体执行。
二、代为保管文物入藏时需登记文物藏品信息,做好科学记录,及时办理入馆手续,填写入馆凭证、清单,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确定真伪、年代、是否入藏,委托人签字确认。
三、代为保管的藏品由专人负责管理,藏品委托人与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四、代为保管的藏品单独保管,不得和本馆藏品同处存放,可向委托人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五、藏品所有者对文物有保养、修复需求的,经双方同意可以由我馆组织聘请专业修复技术人员对文物残损进行评估、修复,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藏品所有者承担。
六、提供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
晋城博物馆
2021年5月16日